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公金(交通)行罚决字〔2024〕00294号 |
案件名称: | 朱*龙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案 |
被处罚人姓名: | 朱*龙 |
处罚事由: |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
处罚结果: | 决定给予朱正龙处行政拘留二十日的处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款 |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 |
处罚日期: | 2024-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