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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金(漕)行罚决字〔2025〕00103号
案件名称:
熊*强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案
被处罚人姓名:
熊*强
处罚事由:
违规使用明火作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三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
处罚日期:
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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