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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金(松)行罚决字〔2025〕00001号
案件名称:
葛*辉非法买卖危险物质案
被处罚人姓名:
葛*辉
处罚事由:
非法买卖危险物质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日并对水母10盒、加特林8根、炫彩3分钟4盒、银色喷泉4盒、银鹰纪9盒、鞭炮2卷、彩色龙珠4捆、缤纷变色龙6捆、快乐三六零1盒予以收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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