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5 字体: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
    2024年1月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电话:24062675,电子邮件:xinfb@shmh.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按照市政府、市局对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要求,闵行分局积极探索有效的政务公开方式,让群众及时依法知晓政府信息、畅通群众表达诉求路径、不断优化政务公开机制,努力打造政务公开为民服务的窗口。分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并设立1个专门的政府信息申请受理点、23个公安政府信息查阅点。
    (一)主动公开工作
    2023年,分局通过“闵行公安”门户网站,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工作。通过该网站主页的“政务公开、执法公开、公示公告”等栏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000余条;通过报刊、“警民直通车-闵行”(微信、微博、抖音)等媒体发布日常警务信息3000余条,切实做到了为公众提供各种形式的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1、分局通过网站、信函、现场形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3件。
    2、处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3件,处理上一年度结转申请1件,按时办结率100%。(具体处理详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3、2023年分局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5起、行政诉讼1起,均答复结果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发布《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公文公开工作办法》、《2023年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配套文件。
    2、定期对部门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标注废止文件1件,标注失效文件1件,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文件1件。
    3、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进行专门指导,推动本年度各项政务公开基层工作落实到位。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更新“闵行公安”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各项子栏目相关内容。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通过“警民直通车-闵行”(微信、微博、抖音)政务新媒体,扩大政务公开工作宣传,例如:对分局在八月份开展的“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以视频、图文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发布。
    (五)监督保障
    1、加强机制保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
    2、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邀请专业评估组织、利益相关方围绕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提出意见、建议。
    3、分局对各部门、辖区各派出所全面开展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及时发布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业务办理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52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96310

行政强制

2783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42.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3

0

0

0

0

0

10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8

0

0

0

0

0

2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7

0

0

0

0

0

1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9

0

0

0

0

0

49

(七)总计

104

0

0

0

0

0

10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0

0

0

5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依申请办理工作的流转效率有待继续提高;二是对政务公开信息推送的途径需拓宽。
    (二)改进措施
    一是通过制定或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工作制度,规范、提高依申请办理工作的流转效率;二是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做到政务公开信息的精准推送,便于群众多途径知晓、支持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1、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2023年,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为2.2万元,主要用于印制、更新《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资料和申请邮寄费用。
    2、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2023年,分局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二)年度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 
    1、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分局主要领导年内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落实经费保障。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2023年分局针对闵行区扩容增设“平安屋(岗)”建设项目,主动听取多方意见建议,探讨研究可行性方案并扎实推进。
    3、持续加强政策咨询和办理服务。根据上级工作要求,依托市“上海公安”网上咨询求助平台、“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咨询平台,及时回应和解答相关问题。
    4、不断完善警民互动主渠道建设。严格执行上级要求,全力保障“12345”市民服务热线、区长直通车、社情民意、有问必答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的反馈,进一步提升分局办理水平。
    5、持续扩大政府开放活动影响力。根据上级部署,继续开展“政府开放月”等各种活动,增强警民互动,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发展。
    6、持续推进财政类信息和建议提案结果公开。2023年,分局在门户网站的财政资金信息栏目中,主动公开了2022年度部门决算信息、2023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及2023年度闵行公安分局犬类管理费收取和使用情况等财政类信息;主动公开建议提案结果,全文电子公开率达到100%。
    7、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及执法信息公开。通过“闵行公安”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及时向社会公布道路交通管理类信息、执法类信息。
    8、着力加大指导培训力度。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实际问题,适时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有效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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