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1-26 字体:

                                                      2018年1月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局“闵行公安”门户网站(网址:http://mh.police.sh.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24062675)。
                                                          专有名词解释
    以《条例》和《规定》为指导,报告中所指政府信息是指:分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 、概述
    根据市局要求及分局《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公闵指〔2017〕7号)文件精神,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局、区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关心和大力指导下,围绕重点领域、民生改善和社会关切,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不断加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概况是:
    (一)加强职能整合和机构建设。根据市局相关工作精神,分局政务公开职能由分局纪委调整至分局指挥处承担,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更名为政务公开办公室。新的政务公开办公室承担原办公室政务公开职能。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分管下,指挥处、政治处、警保处、监察室、法制支队及各有关业务部门领导组成分局领导小组;信访办主任兼任政务公开办主任。分局政务公开办、监察室会同警风警纪监督员不定期负责对各单位、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通报督查结果;法制支队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政务公开工作中涉及行政复议内容的处理;保密办依照相关制度对有关文件定密、信息发布涉及保密进行保密审查;科技科提供技术支持和网络安全。
    (二)规范开展日常基础工作。一是认真做好目录编制、更新工作。根据规定,分局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同时,对原有目录中已修订的文件,及时予以更新、编制目录。二是大力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分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涵盖在职岗位民警和兼职人员培训等环节,由分局政务公开办对参训人员进行授课培训。2017年,分局共开展培训2次,参训人员达150余人。三是进一步规范接待、受理窗口的工作流程,不定期会同纪委对各查阅点进行明查暗访,并就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相关资料、标牌摆放、查询技巧、咨询引导等业务进行指导,提升窗口政府信息公开的应对能力。
    (三)工作创新情况。在充分利用“上海公安”闵行公安门户网综合服务平台的基础上,继微博作为案事件口径的发布平台、民警工作的展示区域后,分局又将微信打造成高端自媒体互动区域,制作大量公安题材的文学、音视频作品,以走进群众、展示自我的方式树立闵行公安的正面形象,如《遇上开挂的蜀黍你还想跑?》、《月光下的诺言》系列微视频等案例获市局2017年“新媒体优秀案例”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分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7年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公文类信息23条。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侧重于以下七个方面:一是本级公安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和有关依据,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各类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二是分局机构设置情况、主要职能及领导信息。三是行政管理过程中涉及公众、企业和社会利益的通知、通告等可公开信息。四是财政类资金信息,如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犬类管理费收支情况等。五是对公众安全感有较大影响或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案(事)件侦破、查处情况。六是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及办事指南、便民服务措施等。七是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二)公开的方式。
    1.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主渠道作用。一是登录“闵行公安”门户网站(网址:http://mh.police.sh.cn)查阅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了解辖区最新、最快的治安、交通等信息,以及公安业务各类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统计数据、便民利民措施、重大工作部署和警务类等重要信息。二是不断深化网上办事服务工作,发挥“网上办事大厅”、“派出所网上工作站”、“上海公安热线”平台的便民服务功能,方便居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咨询办事。
    2.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服务质量。分局设立27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严格落实向社会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规定:一是摆放各类政府信息资料,方便市民取阅;二是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查询,解答市民信息公开咨询;三是提供依申请公开申请指引,方便市民进一步获取所需政府信息。
    3. 发挥公共媒体资源的优势和作用。一是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分局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以及开展公安“110宣传日”、治安、交通、消防等宣传教育,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服务社会公众。二是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平台,方便、快捷、高效、及时的运用语音、视频、文字、图片“四位一体”进行防范宣传、发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本年度无新增依申请公开公文类信息。
    (二)依申请受理情况。本局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流程规范,申请渠道畅通,共受理申请74件,分别是当面申请6件、网上申请44件、信函申请24件。
    (三)依申请处理情况。本年度分局共答复依申请71件,答复结果为“属于主动公开范围数”、“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各2件,均占答复总数的2.82%;“同意公开答复数”9件,占答复总数的12.68%;“不同意公开答复数”10件,占答复总数的14.08%;“申请信息不存在数”18件,占答复总数的25.35%;“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7件,占答复总数的9.86%;、“告知通知其他途径办理”23件,占答复总数的32.39%。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15件,被依法纠错2件。
    2017年,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7件,无行政诉讼被纠错件。
    2017年,无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闵行公安”门户网站信息访问量149899人次。接收“公安热线网上咨询”1197件,办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24084件。本局监察部门,负责对各业务部门和各派出所的政务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制定《闵行分局市民服务热线“促规范、争满意、创佳绩”活动方案》(沪公闵发〔2017〕55号),通过抓履职促规范,发现工作中不到位的情况,一律对责任人予以提示告诫;发现严重违规问题的移送监察室问责。从热线接办、规范答复、按时流转、跟踪回访等各个环节入手,细化改进措施、确保规范操作、提升办理质量,强化长效机制。从规范办理业务工作向执法规范化建设延伸,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未添置新设备,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无支出。
    (二)与诉讼有关费用没有支出。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未收取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本年度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分局将继续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更加积极、主动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将加强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把信息公开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如对确需主动公开的信息,要更明确界定其范围边界;二是以提高时效性和拓宽渠道为重点,切实做好日常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各部门特别是公文类信息拟稿部门的公开意识,切实提高公文类信息的主动公开率;三是对门户网站有关栏目内容进行充实,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量,使群众能更多的了解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充分发挥服务作用。
    八、说明、附表、附图(详见附件)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
                                                                                     2018-1-25

2017年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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