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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闵(新)行罚决字〔2025〕00005号
案件名称:
陈*宪阻碍执行职务案
被处罚人姓名:
陈*宪
处罚事由:
阻碍执行职务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七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三项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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