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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闵(莘)行罚决字〔2025〕00172号
案件名称:
张*锏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个人信息、洗钱等支持和帮助案
被处罚人姓名:
张*锏
处罚事由:
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个人信息、洗钱等支持和帮助
处罚结果:
罚款三百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十二条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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