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闵(莘)行罚决字〔2025〕00172号
案件名称: 张*锏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个人信息、洗钱等支持和帮助案
被处罚人姓名: 张*锏
处罚事由: 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个人信息、洗钱等支持和帮助
处罚结果: 罚款三百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十二条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