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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闵(虹)行罚决字〔2025〕00401号
案件名称:
陈*故意损毁财物案
被处罚人姓名:
陈*
处罚事由:
故意损毁财物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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