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闵(鲁)行罚决字〔2025〕00047号
案件名称: 张*寻衅滋事案
被处罚人姓名: 张*
处罚事由: 寻衅滋事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十五条第一款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