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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闵(梅)行罚决字〔2024〕01236号
案件名称:
郭*丽携带犬只外出未按规定束牵引带案
被处罚人姓名:
郭*丽
处罚事由:
携带犬只外出未按规定束牵引带
处罚结果:
罚款一百元
处罚依据: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项和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
处罚日期: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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