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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闵(金)行罚决字〔2024〕00186号
案件名称:
刘*刚聚众扰乱单位秩序,扰乱单位秩序案
被处罚人姓名:
刘*刚
处罚事由:
聚众扰乱单位秩序,扰乱单位秩序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
处罚日期:
2024-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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