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30 字体: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2013年1月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门户网站(http://pd.police.sh.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22045138,电子邮件:gaj@pudong.gov.cn。
    专有名词解释
    本年报中没有需要解释的专有名词。
    一、概 述
    根据《条例》和《规定》的要求,我分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在分局杨高中路2855号信访接待大厅设立了1个专门的政府信息申请受理点,同时在相关派出所开辟了56个公安政府信息查阅点。截至2012年底,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进行。
    2012年总体工作概况: 
    (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12年分局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原有主动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通过“上海浦东”、“浦东公安”、新浪“@警民直通车-浦东”微博等平台,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公安政府信息。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规范依申请处理流程。分局在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流程,增强与申请人的交流沟通,引导申请人准确填写政府信息申请内容,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公正性、合法性和合理性。二是建立内部协商机制。建立依申请公开内部协商会审机制,与撰文、法制等部门加强联系,提升公开属性认定的准确性。同时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收集研究,通过案件的研讨分析进一步提升、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三)规范开展日常基础工作。一是及时更新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2012年分局信息公开办及时整合、更新相关资料,编制、印发了新版《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资料。二是规范信息公开查阅点设置。分局信息公开办为各查阅点统一配制公安政府信息公开专用资料架、标识牌等设施,并为市民提供查阅、打印等服务;三是规范管理服务。分局信息公开办对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接待民警进行系统培训,通过规范接待民警的操作流程,完善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服务水平。 
    (四)拓展工作外延,努力推创新项目。一是以群众需求为切入点,做好政府动态信息的公开工作。分局通过《浦警之窗》专刊、公安门户网站专栏以及广播、报刊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市民通报治安情况、交通公告、典型案例、防范提示等信息。二是借助网络平台,开展互动交流。分局通过“@警情直通车-浦东”微博、“浦东新区区长网上办公会”等平台,以座谈和网络双向方式听取社情民意、广纳良谏。网络互动给市民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了便捷的渠道,也为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途径创造了空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分局主动公开信息223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较上年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78.6%。其中公文类信息8条,新闻类信息2231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分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是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一是公安机关内部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及其相关工作职能;二是对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灾害事故的预报、发生和处置情况的通报;三是日常治安状况的通报与提示;四是公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结果。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为了方便公众了解政府信息,分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建设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以互联网为平台,通过“浦东公安”、“上海浦东”门户网站公开公安政府信息;二是充分利用“浦东新区区长网上办公会”平台和“@警民直通车-浦东”等浦东公安官方微博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借助浦东新区市民中心“信息苑”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四是在各派出所窗口统一增设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架,摆放各类政府信息资料,方便市民取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本年度分局新增依申请公开公文类信息3条。
    (二)依申请受理情况。本年度分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90件,其中当面申请11件,网上申请数30件,信函申请49件。
    (三)依申请处理情况。本年度分局受理的90件依申请件,均已回复。外加上年余留2件,本年度分局共答复信息公开申请92件。
    在已经答复的92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16件,占总数的17.39%。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9件,占总数的9.78%。 
    “信息不存在”13件,占总数的14.13%。 
    “非本机关职权范围”数2件,占2.17%。
    “申请内容不明确(放弃申请)”数28件,占30.45%。
    “不予公开”17件,占18.48%。其中“个人隐私”数1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16件。
    “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2件,占2.17%。
    “申请人主动撤销数”5件,占5.43%。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2年本局共接受市民咨询298710人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接待290291人次,网上咨询8415人次,当面咨询接待4人次。2012年浦东公安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2765152人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年度发生针对我分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2件,均予以维持。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本年度我分局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费用为0.5万元,主要用于添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资料架和印制新版的《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资料和申请邮寄费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本年度我分局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目前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不够,亟待进一步增强宣传力度;二是公文类信息拟稿部门(拟稿人)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通过宣传,使市民更多了解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内容,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二是进一步提高分局各个部门特别是公文类信息拟稿部门(拟稿人)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在拟稿的同时,需提出该文是否公开的意见,提请领导审批,以提高公文类信息的公开率;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基础工作,要切实做好日常信息公开的更新工作,进一步提高分局各信息公开查阅点的接待、管理和服务水平。
    八、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本表统计数据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239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78.6%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2239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3
受理申请总数
9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1
2.传真申请数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4.网上申请数
30
5.信函申请数
49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92
其中:1.同意公开数
16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9
4.“信息不存在”数
13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2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28
7.“重复申请”数
-
8.不予公开总数
17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2)“商业秘密”数
-
(3)“个人隐私”数
1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16
9.其他
 
7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20291
网上咨询数
人次
8415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4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2765152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行政诉讼数
2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申诉举报数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
其中:1.检索费
-
      2.邮寄费
-
      3.复制费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2.兼职人员数
2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5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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