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2020年1月18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说明和统计附表。本年度工作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公安门户网站浦东分局栏目下载。如对本年度工作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22045081,电子邮件:gaj@pudong.gov.cn。
专有名词解释
根据《条例》和《规定》,本报告中所指政府信息是指:分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总体情况
分局自2004年5月1日起,根据《规定》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分局在杨高中路2855号信访接待大厅设立了1个专门的政府信息申请受理点,并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同时在相关业务部门、派出所开辟了58个公安政府信息查阅点。2019年度,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进行。
(一)主动公开情况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经梳理,分局2019年未制作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等公开工作情况。分局成立由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王凯为组长,指挥处、政治处、警保处、法制支队、保密办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局指挥处负责牵头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分局在杨高中路2855号信访接待大厅设立了1个专门的政府信息申请受理点(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中路2855号,电话: 021-22045081,邮件:gaj@pudong.gov.cn,接待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6:30),同时在相关业务部门和派出所开辟了58个公安政府信息查阅点。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情况。经梳理,分局2019年未制作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情况。经梳理,分局2019年未制作、统计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信息。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9年分局通过上海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公开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29项行政许可和61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19年分局通过上海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公开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1006项行政处罚和125项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同时通过“上海公安”浦东分局栏目主动公开行政处罚决定1万余件。
7、财政预算、决算公开情况。2019年,分局通过“上海公安”门户网站浦东分局栏目主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信息、2019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及2019年度浦东公安分局犬类管理费收取和使用情况。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公开情况。2019年分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10项,具体项目及依据、标准均主动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进行公开。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2019年分局涉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65项,相关标准及实施情况按照浦东新区集中采购要求予以公开。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经梳理,分局2019年度无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经梳理,分局2019年度无涉及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分局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公开情况。2019年分局通过上海市政府“一网通办”服务平台、“上海公安”浦东分局栏目和相应派出所阳光警务大厅主动公开涉及公安业务的监督检查情况。
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公开情况。2019年分局未自主开展公务员招考工作,公务员的招考、录用工作由上海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协调、发布。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况。2019年分局对分局主办的人大、政协建议提案进行了梳理,对19件人大、政协办理结果在“上海公安”网站浦东分局栏目专题项目中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依申请受理情况。2019年,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712件,其中自然人申请650件、科研机构2件、法律服务机构58件,其他单位2件。
2、依申请处理情况。本年度分局受理的712件依申请件,除23件尚处于办理期外,其余689件均已答复。
本年度分局答复依申请件700件(其中2018年遗留11件,2019年受理689件)。
在已经答复的700件申请中“予以公开”99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17件、“无法提供”137件、“不予处理”146件、“其他处理”300件。
“其他处理”答复中主要涉及P2P类金融案件引发的“咨询类”申请280件,其余为“非条例和规定第二条所指政府信息”、“申请人主动撤销”等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1)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2019年,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为3.66万元,主要用于印制、更新《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资料和申请邮寄费用。
(2)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2019年,分局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1、日常工作情况
(1)认真做好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制、更新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分局每年定期开展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更新工作。同时对于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公安”政府网站浦东分局栏目予以公开。2019年5月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分局及时更新了《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资料。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工作。分局为各查阅点统一配制公安政府信息公开专用资料架、标识牌等设施,同时对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接待民警进行系统培训,通过规范操作流程,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3)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一是坚持贯彻落实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坚持每件依申请公开办理件均在进行保密审核后方可进行答复;二是坚持贯彻落实公文公开属性审查机制。依据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对分局公文进行源头属性审核,进一步推进公文公开率。三是建立内部协商机制。建立依申请公开内部协商会审机制,提升公开属性认定的准确性。同时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收集研究,通过案件的研讨分析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水平。
(4)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9年分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712件,在依申请办理过程中,分局一是规范依申请处理流程。在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流程,增强与申请人的交流沟通,引导申请人准确填写政府信息申请内容,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公正性、合法性和合理性。针对年内P2P类金融案件引发的大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分局在依法进行答复的基础上还主动向申请人提供便民信息,方便申请人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同时协调宣传部门通过“警民直通车-浦东”等新媒体主动发布相关案件情况通报。
(5)加强宣传培训工作。一是与分局保密办联合对分局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培训。二是通过在线培训方式对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接待民警进行系统培训,规范操作流程,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2、年度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
2019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照2019年上海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19年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进一步推动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切实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2019年,分局在门户网站的财政资金信息栏目中,主动公开了2018年度部门决算信息、2019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及2019年度浦东公安分局犬类管理费收取和使用情况。
(2)加强公安执法类信息的公开工作。根据 “双随机、一公开”和“双公示”工作要求,分局在“上海公安”政府网站浦东分局栏目和公安派出所网上阳光警务大厅公开了各类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检查等信息。
(3)推进群众办事信息公开。根据“一网通办”相关工作部署,全面梳理、公开分局1220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公共服务类事项及相关办事指南。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根据市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分局人口办对涉及公安户籍管理领域开展了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5)全面推进人大、政协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根据市局、区府办要求,2019年分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分局主办的人大、政协建议提案进行了梳理,对19件人大、政协办理结果在“上海公安”网站浦东分局栏目专题项目中进行公开。
(6)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工作。19年分局政企联动,探索外卖快递“骑手”交通管理“三件套”新模式。在推行外卖快递“骑手”非机动车管理机制前,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在吸纳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相关的行政管理措施,同时在施行过程中不断的进行完善。
(四)平台建设
2019年,分局结合浦东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充分利用“公安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分局在“上海公安”门户网站的浦东分局栏目中设置了政务公开专栏,向公众及时发布各类公安信息,同时向公众提供各类政府信息的查询和在线申请服务。
2、借助新媒体,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宣传。19年分局通过网站、电视、广播、报刊、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浦东”、官方微信“警民直通车浦东”、“头条号”等新闻媒体,即时向广大市民通报治安情况、典型案例及防范提示等2107条。
3、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推进政务公开咨询工作。2019年度分局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受理答复市民咨询55283件。
4、借助“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浦东市民中心一门式服务点” “警营开放”活动等多种形式在主动宣传的同时为市民提供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
1、加强机制保障。分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由指挥处负责牵头协调、推进实施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明确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分局绩效考核范围。
2、开展社会评议。年内分局邀请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分局行政管理、共同商讨、共同推进分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各项社会评议,听取社情民意、广纳良谏。
3、落实专项培训工作。19年分局一是对分局相关部门开展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二是对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接待民警以在线方式进行系统培训,规范操作流程,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2019年度分局未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情况,亦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8 | 0 | 111139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1 | 0 | 16643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06 | 0 | 3956092 | |
行政强制 | 125 | 0 | 5595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5 | 50893.9036万元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50 | 0 | 2 | 0 | 58 | 2 | 71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96 | 0 | 1 | 0 | 2 | 0 | 9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4 | 0 | 4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2 | 0 | 1 | 0 | 44 | 1 | 11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91 | 0 | 0 | 0 | 0 | 0 | 9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55 | 0 | 0 | 0 | 0 | 0 | 55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294 | 0 | 0 | 0 | 5 | 1 | 300 | ||
(七)总计 | 641 | 0 | 2 | 0 | 55 | 2 | 70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0 | 0 | 0 | 0 | 3 | 0 | 23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6 | 0 | 0 | 0 | 6 | 1 | 0 | 3 | 0 | 4 | 0 | 0 | 0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