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浦(浦度治)行罚决字〔2025〕00016号
案件名称: 刘*平冒用居民身份证案
被处罚人姓名: 刘*平
处罚事由: 冒用居民身份证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四项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