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浦(唐镇)行罚决字〔2025〕00012号
案件名称: 郭*华非法买卖危险物质案
被处罚人姓名: 郭*华
处罚事由: 非法买卖危险物质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并对郭丽华持有的烟花爆竹予以没收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