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浦(刑)行罚决字〔2025〕00013号
案件名称: 宋*豪敲诈勒索案
被处罚人姓名: 宋*豪
处罚事由: 敲诈勒索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五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九十二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