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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浦(塘桥)行罚决字〔2025〕00134号
案件名称:
陈*明威胁人身安全案
被处罚人姓名:
陈*明
处罚事由:
威胁人身安全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对陈道明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工具予以收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处罚日期:
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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