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普(石)行罚决字〔2024〕00280号
案件名称: 张*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被处罚人姓名: 张*
处罚事由: 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处罚结果: 罚款五百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四十二条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处罚日期: 2024-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