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English
首 页
>
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普(桃)行罚决字〔2025〕00056号
案件名称:
刘*阳阻碍执行职务案
被处罚人姓名:
刘*阳
处罚事由:
阻碍执行职务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三百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条第二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3-25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