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普(东)行罚决字〔2025〕00056号
案件名称: 骆*平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案
被处罚人姓名: 骆*平
处罚事由: 违规使用明火作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二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