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普(真如)行罚决字〔2025〕00157号
案件名称: 陈*强故意伤害案
被处罚人姓名: 陈*强
处罚事由: 故意伤害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二百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第十九条第一项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