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普(石)行罚决字〔2025〕00019号
案件名称: 韦*送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案
被处罚人姓名: 韦*送
处罚事由: 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
处罚结果: 罚款五百元收缴身份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