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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普(甘)行罚决字〔2024〕00389号
案件名称:
李*蓉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违规操控无人驾驶航空器案
被处罚人姓名:
李*蓉
处罚事由: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违规操控无人驾驶航空器
处罚结果:
罚款五百元
处罚依据: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五十条第一款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处罚日期:
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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