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普(甘)行罚决字〔2024〕00389号
案件名称: 李*蓉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违规操控无人驾驶航空器案
被处罚人姓名: 李*蓉
处罚事由: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违规操控无人驾驶航空器
处罚结果: 罚款五百元
处罚依据: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五十条第一款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处罚日期: 202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