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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普(长寿)行罚决字〔2025〕00381号
案件名称:
余*姿非法使用危险物质案
被处罚人姓名:
余*姿
处罚事由:
非法使用危险物质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并将其用于吸食笑气的三个粉色钢瓶予以收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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