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9 字体:

    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
    2025年1月7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青浦公安”门户网站(https://gaj.sh.gov.cn/qpga/index.html)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9722009。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根据上级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要求,分局制定了《2024年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有效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功能左右,持续提升分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25条,全文电子化率100%,重点公开以下信息:
    1、交通管理类信息。一是新增非现场交通执法设备点位。共发布公告信息14条,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对非现场交通执法设备点位的知晓度;二是无主车辆信息。共发布公告信息18条,切实依法履行行政机关职责。
    2、行政处罚类信息。主动公开行政处罚类信息4185条。
    3、财政资金类信息。按照上级机关的工作要求,完成2024年部门预算、2023年度部门决算及2024年犬类管理费收支的主动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分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加强“青浦公安”门户网站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网站内容审核和日常维护更新,确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安全性、权威性和准确性。
    2、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印发工作。分局编制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各指南并印刷成册,按规定摆放在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便于公众领取、查阅。
    (四)公开平台建设
    1、“青浦公安”门户网站。全年分局通过“青浦公安”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72条。发布数量排名前三的栏目为:行政处罚公开(4185条)、警方新闻(132条)、警方提示(33条)。
    2、微博微信。全年分局通过“青浦警坛”官方微信、微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06条。
    3、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分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20个,帮助群众及时查询所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和转交职责。
    4、新闻媒体。全年分局在各类新闻媒体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47条。
    5、“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上海公安热线”平台。全年分局办理各类工单11915件。
    (五)监督保障
    1、纳入考评范围。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对各单位的考评范围,推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2、开展日常检查。分局定期组织对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开展常态督导检查,确保窗口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完备、接待人员信息查询操作熟练、申请受理程序流畅,进一步提升查阅点服务质量和水平。
    2024年分局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未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情况,未发生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03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8743

行政强制

1102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43.5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0

0

0

0

0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0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9

0

0

0

0

0

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

0

0

0

6

0

0

0

0

0

0

0

0

0

0

 

    注:2023年度未审结的1起行政复议结果为“结果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依申请公开件办理工作总结经验提炼不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结合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完善依申请公开件工作机制,进一提高分局各单位主动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年度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
    1、统筹做好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工作。在坚持落实前置审核机制的同时,积极做好后置梳理排查工作,对历年来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开展全面梳理排查,确保国家秘密和警务秘密信息不外泄。
    2、常态化推进政府开放活动。2024年8月,分局围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护企优商”、“夏季安全防范”等主题开展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共举办16场活动,参与人数1000余人,共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进一步增进人民群众对青浦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和谐警民关系。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渠道建设。为进一步提升分局门户网站互动功能,在网站显著位置设置信访链接,持续畅通警民互动渠道。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24年,分局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分享到 扫描二维码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人人网 分享到开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