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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青(交)行罚决字〔2025〕00011号
案件名称:
刘*萍非专业运输单位未履行交通安全管理义务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案
被处罚人姓名:
刘*萍
处罚事由:
非专业运输单位未履行交通安全管理义务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处罚结果:
罚款一千元
处罚依据: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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