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提问号(1469796) 提问时间:2020-03-27 15:29

警官您好,我们曾经在安徽青阳县老家收养了一位弃婴,户口已经办理。目前我太太即将硕士毕业,按照非上海生源应届生落户政策打分落户,不知道我们孩子是否可以按照未成年子女投靠政策,和亲生子女一样进行投靠落户?

市局受理中心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0-03-28 09:10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人口办处理,人口办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人口办的回复 回复时间:2020-03-30 16:40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养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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