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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报出生落户,产证上是父母和外婆三个人,四平路派出所要求三位产权人必须到现场签字才行,请问必须要三个人都到吗?有没有相关法规政策要求?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杨浦分局处理,杨浦分局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您好,您的公安热线派出所已收悉。如果您的小孩是出生落户,不需要产权人到所办理。随父或随母,带好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小孩出生证明等证件,均需原件到派出所办理即可。如您仍有疑问请拨打派出所户籍窗口电话:22171007咨询。感谢您对公安热线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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