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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外省市女方入嫁祝桥本地的男方十几年了,并且女方落户成功,房产权各一半,他们各自都有子女,是重组家庭,男方的儿子早在未成年时期就由这个重组家庭抚养了,现已成年,具备赡养义务,能赡养继母。那么问题是女方的儿子在外地且是外地户口,现是已婚了,那女方的儿子能投靠女方落户上海祝桥这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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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沪公发【2013】166号文件《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执行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若干规定》,父(母)迁沪落户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未成年继子,其父(母)拥有抚养权满5年,且其随继父(母)在沪共同生活居住满5年的可以随迁,感谢您对浦东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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