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公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 索 取 号 |
AA7301006-2021-004 |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公安局 |
文件编号 |
沪公指通字〔2021〕97号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产生日期 |
2021-04-16 |
| 记录形式 |
文本 |
载体类型 |
纸质 |
| 关 键 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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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 容 描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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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21年上海公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请各分局在接到本通知的十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本单位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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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 息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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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市局有关部门: 现将《2021年上海公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请各分局在接到本通知的十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本单位工作要点。 上海市公安局指挥部 2021年4月16日 2021年上海公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做好公安政务公开具有特殊重要意义。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围绕市局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关注点,强化功能性导向,持续强化公开广度,挖掘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用更有为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上海公安工作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一、着力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规范政务信息管理。规范行政法规权威文本使用。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加大公文公开力度。规范本单位公文管理。强化以“一类事”为主题的政策文件归集发布。 (二)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健全专栏的日常维护、检查和更新,根据工作的变化情况,要及时调整更新各类清单及服务信息,明晰权力边界。持续做好常态化主动公开工作。 (三)优化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提升工作质量和效果。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要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规范依申请公开收费管理。 (四)持续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凡是面向企业和市民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强化政策施行后解读。合理选用多元化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 (五)做好政务公开数据汇总分析。建立季度通报制度。强化“一网通办”平台数据分析应用。提升数据服务工作实务的能力。 二、着力完善政务公开渠道建设 (六)推进线上平台建设。提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线上平台渠道建设和管理水平,开发网站智能检索、智能问答功能,提升政府网站无障碍化水平,深入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互动力和引导力能级建设。 (七)提升线下窗口服务能力。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窗口,强化政务公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服务需求的响应和现场处理能力。 (八)拓展畅通警民互动渠道。优化网上警民互动渠道,健全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严格落实回复期限,办好警营开放活动。 三、着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 (九)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研究制定市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向社会主动公开。决策事项后续推进情况,以目录归集的方式予以公开。 (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提高政府决策靶向性和质量,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面,强化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 四、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十一)动态优化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持续对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强化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 (十二)强化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创新性应用。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研究和转化,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随申办”移动端等平台联动,加强对各区做好户籍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提炼。 (十三)细化深化交通管理和执法领域信息公开。对交通管制信息实行底数管理,建立网约车、外卖快递车辆的执法信息定期通报机制,扩大交管数据开放利用。 五、着力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 (十四)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各级公安机关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落实经费保障。 (十五)提高业务培训实效。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开展政务公开通识培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 附件: 2021年上海公安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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