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关于2024年清明期间派出所“综合窗口”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
索 取 号 AA7307006-2024-001
发布机构 上海市公安局 文件编号 沪公指通字〔2024〕103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4-04-01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纸质
关 键 词 清明 派出所 综合窗口 时间
内 容 描 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以及市局《关于统一调整派出所“综合窗口”工作时间的通知》(沪公通字〔2019〕180号)精神,2024年清明期间:4月4日(周四)、4月7日(周日)全市派出所“综合窗口”正常对外接待;4月5日(周五)、4月6日(周六)不对外接待;进驻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综合窗口”,按照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执行,与进驻单位保持一致。
信 息 内 容

各分局、市局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以及市局《关于统一调整派出所“综合窗口”工作时间的通知》(沪公通字〔2019〕180号)精神,2024年清明期间:4月4日(周四)、4月7日(周日)全市派出所“综合窗口”正常对外接待;4月5日(周五)、4月6日(周六)不对外接待;进驻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综合窗口”,按照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执行,与进驻单位保持一致。 
    各单位要抓紧落实各项安排,做好相关公告工作,遇有群众急事需要接待的,统筹做好便民服务工作。市局治安总队、出入境管理局、交警总队、人口办、科技处要提供必要的业务和技术支撑,确保相关办事系统正常运行。市局法制总队、政治部宣传处要通过上海公安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及时向社会公布信息,引导群众合理安排办事时间。 
    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局治安总队联系。 

    上海市公安局指挥部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