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 |
关于2022年清明节期间派出所“综合窗口”工作时间的通知 |
| 索 取 号 |
AA7301006-2022-005 |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公安局 |
文件编号 |
沪公指通字〔2022〕94号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产生日期 |
2022-04-01 |
| 记录形式 |
文本 |
载体类型 |
纸质 |
| 关 键 词 |
清明 派出所 综合窗口 时间 |
| 内 容 描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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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以及市局《关于统一调整派出所“综合窗口”工作时间的通知》(沪公通字〔2019〕180号)精神,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2022年清明节期间:一是4月3日(周日)、4月4日(周一)全市派出所“综合窗口”不对外接待。二是4月2日(周六)、4月5日(周二),非封控区域的派出所“综合窗口”正常对外接待(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须关闭窗口的,由派出所所属分局或市局部门向市局政治部、治安总队、法制总队分别书面报备);封控区域内的派出所应关闭线下窗口,引导市民网上办理、延期办理,确需至线下窗口办理的,要严格落实有关防疫要求。三是进驻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综合窗口”,按照受理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执行,与进驻单位保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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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 息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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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市局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以及市局《关于统一调整派出所“综合窗口”工作时间的通知》(沪公通字〔2019〕180号)精神,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2022年清明节期间:一是4月3日(周日)、4月4日(周一)全市派出所“综合窗口”不对外接待。二是4月2日(周六)、4月5日(周二),非封控区域的派出所“综合窗口”正常对外接待(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须关闭窗口的,由派出所所属分局或市局部门向市局政治部、治安总队、法制总队分别书面报备);封控区域内的派出所应关闭线下窗口,引导市民网上办理、延期办理,确需至线下窗口办理的,要严格落实有关防疫要求。三是进驻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综合窗口”,按照受理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执行,与进驻单位保持统一。 各单位要抓紧落实各项安排,做好相关公告工作,结合《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30条便民措施》,呼吁市民非必要暂缓线下申办,鼓励线上办理、延期办理、容缺办理,避免人员聚集;线下办理业务时,要提前告知市民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并做好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防疫工作。市局治安总队、出入境管理局、交警总队、人口办、科技处要提供必要的业务和技术支撑,确保相关办事系统正常运行。市局法制总队、政治部宣传处要通过上海公安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及时向社会公布信息,引导群众合理安排办事时间。 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局治安总队联系。 上海市公安局指挥部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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