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大中型商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第一阶段宣传工作的通知 |
索 取 号 |
AA7310006-2016-001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公安局 |
文件编号 |
沪公嘉〔2015〕18号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产生日期 |
2015-12-30 |
记录形式 |
文本 |
载体类型 |
纸质 |
关 键 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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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描 述 |
关于做好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大中型商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第一阶段宣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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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息 内 容 |
关于做好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大中型商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第一阶段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派出所: 为进一步做好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大中型商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曝光作用,根据市消防局《关于印发<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大中型商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第一阶段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沪消(防)字〔2014〕374号),现将派出所第一阶段宣传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营造社会消防宣传氛围 各单位要组织社会单位尤其是大型商场、市场、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在室内醒目位置张贴消防挂图和标语,在室外悬挂消防安全条幅;协调运营商向社会公众免费发送专项治理和消防常识提示短信。要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在元旦、春节、元宵及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充分利用消防公益广告、滚屏字幕、广场宣传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火灾预防、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常识。 二、普及消防安全开机提示 各单位要组织影院、网吧、KTV、饭店、宾馆等场所在开机时、放映前播放火灾案例警示片、消防安全常识宣传短片和优秀公益广告片(开机提示和公益广告片可至消防支队防火处宣传指导科拷贝或在上海消防网、中国消防网自行下载)。2015年1月23日前各单位应完成对此类场所的排摸,并填写《消防安全开机提示单位排摸表》(见附件1),并在3月前督促单位完成开机提示工作,由于设备问题没有条件播放的,可另行说明。 三、运用新兴媒体开展消防宣传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网络宣传的便捷优势,做强@上海嘉定消防微博、嘉定消防微信:一是要广泛发动单位员工、学生、居民等社会群体关注消防微博、微信;二是要指定派出所消防宣传工作联络员,负责派出所与消防支队的信息流通和互动;三是要定期推送派出所工作信息和社会单位隐患整改动态(可通过分局邮箱或@上海嘉定消防),全力助推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全面开展。 四、实效运作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机制 各单位要发动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和网格管理员深入火灾易发、多发居民区,采取走街串巷、登门入户、悬挂标语、张贴海报等方式,加强对老弱病残、来沪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的针对性宣传教育。 五、加强信息报送 从2015年1月起,各单位每月25日前须及时统计、上报《社会化宣传活动统计表》(见附件2),联系人:黄凌燕,联系电话:69527940。支队将结合督察、现场检查、媒体互动、信息报送等情况,评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考评结果纳入专项治理工作总体考评中。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 201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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