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7部分:城市轨道交通》的通知
索 取 号 AA7107004-2007-012
发布机构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 文件编号 沪公发[2007]301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07-09-03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纸质
关 键 词 治安 轨道交通 技防 地方标准 通知
内 容 描 述
为贯彻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421号令)、《上海市标准化条例》(市人大59号公告)和《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市政府93号令),进一步规范本市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和技术防范建设,市公安局、市城交局、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了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329.7-2007《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7部分:城市轨道交通》(以下简称《DB31/329.7-2007》),经市质量技监局审查批准已于2007年4月24日发布,并将于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信 息 内 容

  

各区(县)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处;市城市交通管理局有关部门;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公安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421号令)、《上海市标准化条例》(市人大59号公告)和《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市政府93号令),进一步规范本市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和技术防范建设,市公安局、市城交局、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了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329.7-2007《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7部分:城市轨道交通》(以下简称《DB31/329.7-2007》),经市质量技监局审查批准已于2007年4月24日发布,并将于2007年9月1日起施行(见附件)。

  《DB31/329.7-2007》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地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建设的强制性地方标准。《DB31/329.7-2007》的发布实施,对构建本市轨道交通区域公共安全防范体系,提升本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水平,增强对各类突发事件和恐怖袭击的应对处置能力,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轨道交通运行环境的安全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推进《DB31/329.7-2007》的贯彻实施,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设在市公安局治安总队)要在2007年8月底前组织开展对本市轨道交通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等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标准宣传贯彻工作,及时组织学习《DB31/329.7-2007》有关规定要求。

  二、本市新建、在建轨道交通线路的车站、基地、列车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按《DB31/329.7-2007》规定重新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已投入运营的轨道交通线路应按《DB31/329.7-2007》规定进行改建,力争在2009年底达到《DB31/329.7-2007》规定要求。

  三、本市轨道交通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等单位应组织相关规划、设计、科研、管理人员,认真制定本单位具体落实《DB31/329.7-2007》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并于2007年10月31日前完成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

  四、本市轨道交通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等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75-1994)、《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 308-2001)以及《DB31/329.7-2007》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对有关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系统检测、工程验收。

  五、公安、建交、质量技监和城交等职能部门要加大对轨道交通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等单位贯彻实施《DB31/329.7-2007》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力度,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各项具体措施,确保2010年上海世博会前本市轨道交通线路各车站、基地、列车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均达到《DB31/329.7-2007》规定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以上要求,扎实推进贯彻实施《DB31/329.7-2007》工作。工作中如遇问题,请按照条线分别与市公安局(联系人:刘晓新,联系电话:24023461)、市建交委(联系人:李涛,联系电话:23119711)、市质量技监局(联系人:倪旦红,联系电话:54041067)、市城交局(联系人:施银峰,联系电话:23115251)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7部分:城市轨道交通>的通知》(沪质技监标[2007]208号)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

  二○○七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