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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松(岳)行罚决字〔2024〕00587号
案件名称:
党*生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案
被处罚人姓名:
党*生
处罚事由:
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处罚结果:
罚款一百元整
处罚依据:
《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
处罚日期: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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