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松(交)行罚决字〔2026〕00044号
案件名称: 梁*宏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案
被处罚人姓名: 梁*宏
处罚事由: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七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
处罚日期: 2026-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