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松(亭)行罚决字〔2025〕00167号
案件名称: 蓝*提供虚假证言案
被处罚人姓名: 蓝*
处罚事由: 提供虚假证言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