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
2020年1月10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网站(网址:https://gaj.sh.gov.cn/xhga/toIndex)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23037148。
专有名词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本报告中所指政府信息是指: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总体情况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17个公共查阅点。截至201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年度工作概况是: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对我局制作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2019年本分局未制作过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对涉及我局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的变更情况进行了维护并在我局政府网站上予以主动公开;
3、对涉及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及归纳,2019年我局未制订相关规划及政策;
4、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进行了梳理, 2019年我局未产生该类信息;
5、对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进行了梳理公开,2019年我局共有29项行政许可及62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相关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全部在市政府“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中统一公开,同时我局还依托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发“汇服务”微信小程序,将户政、交管、治安、出入境等四项13类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进行整合并主动公开,详细数字请参考本年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6、对我局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进行了统计梳理,2019年我局共公开了1006项行政处罚条款及119项行政强制措施,相关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在市政府“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及我局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详细数字请参考本年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7、统计梳理了我局2019年度财政预算及2018年度财政决算信息并在我局政府网站上进行了主动公开;
8、统计了我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详细数字请参考本年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9、统计了我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详细数字请参考本年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0、对我局本年度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进行了统计,2019年度我局无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1、梳理了我局在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由于职责所限,2019年度我局无相关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2、制订了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对本辖区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及时作出回应,2019年我局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13、对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予以梳理,我局对涉及公安业务的行政检查项目及内容予以了梳理统计,相关情况已在市政府“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中进行了统一主动公开;
14、对我局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进行梳理,2019年我局未自主招收公务员,相关公务员招考及录用工作由上海市公安局统一协调公布;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2019年我局对涉及本辖区的“两会”提案办理结果进行了统一梳理并在我局政府网站上开设专栏予以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6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上申请43件,信函申请52件。
2、申请处理情况
2019年我局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0件,其中5件为2018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尚有1件在办理过程中。
在已经答复的100件申请中, “予以公开”7件;“部分公开”6件;“不予公开”3件; “因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不同意公开”15件;“无法提供”16件; “不予处理”35件; “其他处理”33件。
其中“其他处理”33件中,申请内容“非条例和规定第二条所指政府信息”5件;“申请人主动撤销”5件;“咨询”23件。部分申请人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向我局进行提问,要求我局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行政机关信息公开职责中不包含答疑解惑内容,故认定为咨询。
3、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19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公开属性审定机制,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推动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切实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2019年,会同分局警保处和治安支队在门户网站的财政资金信息栏目中,向社会主动公开了2018年度部门决算信息、2019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及2019年度徐汇公安分局犬类管理费收取和使用情况。
2、加强公安执法类信息公开。会同分局法制支队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处罚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根据市局及区府办要求,分局人口办在公安户籍管理领域工作试点的基础上,并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公开了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4、全面推进人大、政协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根据市局、区府办要求,我局会同交警支队等单位对今年我局主办的人大、政协建议提案进行了梳理,并对公开属性进行了研究,进一步推进人大、政协办理结果主动公开工作。
5、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分局开展“防范电信诈骗”、“防范入室盗窃”、“文明养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其间,通过展示板报横幅、宣传法律政策、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切实提高了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四)平台建设
2019年,我局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注重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线下公开渠道等政务公开平台的建设工作。
1、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建立信息公开专栏,为公众提供各类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查询服务、信息公开申请服务;
2、通过网站、电视、广播、报刊、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徐汇站”(链接地址:http://weibo.com/xuhuipolice)、官方微信“警民直通车徐汇站”(微信号:xuhuigongan)等新闻媒体,定期向广大市民通报治安情况、典型案例及防范提示等。2019年共通过政府微博发布各类信息1063条、通过政府微信发布各类信息372条;
3、依托“12345”等政务平台对相关政务公开工作作咨询处理。我局2019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5092人次,其中“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897人次,“上海公安”热线2195人次。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521256人次;
4、在我局17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均设有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的索取点,通过有关检索目录的编制及宣传,为前来查询或申请信息公开的居民提供最大限度的方便。
(五)监督保障
1、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分局全年整体绩效考核体系,且具备一定分值权重,在此基础上我局不断完善效果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
2、强化业务培训,通过对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接待民警进行系统培训,不断规范接待民警的操作流程,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服务水平。同时分级分类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培训范围向分局各中层领导干部覆盖;
3、落实措施,进一步完善基础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信息发布协调等配套制度。
2019年我局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未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情况,未发生责任追究的情况;同时我局完成上海市公安局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及评议工作,考核及评议成绩均合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9 | 0 | 1080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2 | 0 | 39396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06 | 0 | 1403738 | |
行政强制 | 119 | 0 | 171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3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7 | 324003481元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6 | 0 | 0 | 0 | 0 | 0 | 9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5 | 0 | 0 | 0 | 0 | 0 | 35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33 | 0 | 0 | 0 | 0 | 0 | 33 | ||
(七)总计 | 100 | 0 | 0 | 0 | 0 | 0 | 10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