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21 字体:

2018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
2019年1月21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网站(网址:http://xh.police.sh.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23037148。
 
专有名词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本报告中所指政府信息是指: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20个公共查阅点。截至201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年度工作概况是:
     (一)、工作机构情况:我局于2017年完成了政务信息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合,建立了由分局主要领导牵头,指挥处、政治处、警务保障处、监察室、法制办、保密办和各业务部门领导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挥处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部门在指挥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主要有:受理和处理向我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会同我局的相关业务部门、保密办,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汇总、指导我局业务部门和派出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
     (二)、年度重点工作及相应工作情况:一是突出重点,深化主动公开,继续向社会公开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并按要求做好财政决算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积极推进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全面深化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办事公开;做好分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公开工作。二是提高能力,推进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建设,畅通受理渠道,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申请;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依申请公开重点和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分析,推动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更好地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三是落实措施,完善基础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信息发布协调等配套制度;进一步提高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率。
     (三)、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工作,对于指南、目录中变更的内容及时予以更新,印发了新版《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资料。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要求各查阅点按规定摆放《上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上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资料,并为市民提供查询服务。三是强化业务培训,通过对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接待民警进行系统培训,不断规范接待民警的操作流程,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服务水平。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2018年,徐汇分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公开属性审定机制,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推动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切实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2018年,会同分局警保处和治安支队在门户网站的财政资金信息栏目中,向社会主动公开了2017年度部门决算信息、2018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及2018年度徐汇公安分局犬类管理费收取和使用情况。  
      2.加强公安执法类信息公开。会同分局法制支队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处罚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根据市局及区府办要求,分局人口办对涉及公安户籍管理领域工作进行了研究,并结合工作实际,挑选了部分户籍管理领域的政务事项进行公开试点。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试点开展中。   
      4.全面推进人大、政协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根据市局、区府办要求,分局会同交警支队、消防支队对今年分局主办的人大、政协建议提案进行了梳理,并对公开属性进行了研究,进一步推进人大、政协办理结果公开。   
      5. 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分局开展“防范电信诈骗”、“防范入室盗窃”、“文明养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其间,通过展示板报横幅、宣传法律政策、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切实提高了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分局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注重对动态类信息的公开和报导。分局通过网站、电视、广播、报刊、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徐汇站”(链接地址:http://weibo.com/xuhuipolice)、官方微信“警民直通车徐汇站”(微信号:xuhuigongan)等新闻媒体,定期向广大市民通报治安情况、典型案例及防范提示等。同时,分局以安全小贴士的宣传形式,通过社区广泛宣传,加强居民的自身防范意识,既能有效的遏制同类案件的发生,又能更好地维护本区的治安稳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8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2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8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6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业务类动态新闻信息196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92条,公文类信息77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为:针对突出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灾害事故的预报、发生和处置情况信息的公开;公布并及时更新我局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及其主要职能。同时,针对近一阶段社会高发案件的类型,通过网上宣传,揭露犯罪嫌疑人诈骗手法,告知居民如何识破骗局,既给居民提供了有效的自身防范的方法,又能有效的遏制同类案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建立信息公开专栏,为公众提供各类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查询服务、信息公开申请服务;二是充分利用徐汇有线电视台、徐汇报、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徐汇站”、官方微信“警民直通车徐汇站”等新闻媒介发布信息;三是定期在区内的各主要商业点和繁华地段设立宣传标语,通过社区民警的基础工作,在小区内进行宣传,在各派出所不定期召开的治保会议上,派出所领导也充当宣传人,主动公开本区的治安信息。分局的20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均设有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的索取点,通过有关检索目录的编制及宣传,为前来查询或申请信息公开的居民提供最大限度的方便。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8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其中当面申请5件,网上申请5件,信函申请19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上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答复37件,其余5件尚在办理过程中。
     在已经答复的37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6件;“同意部分公开”1件;“因涉及个人隐私不同意公开”3件; “因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不同意公开”15件;“因不是本机关公开职权范围不同意公开”2件; “信息不存在”4件; “申请人未补正,视为自动放弃”5件;“主动公开信息”1件。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我局2018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5件,主要事由是不服我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我局2018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3件,主要事由是不服我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我局2018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案件。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法院、复议机关审核,无违法或存在工作瑕疵。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201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3880人次,其中“12345”市民服务热线11690人次,“上海公安”热线2190人次。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561200人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名前5位的栏目依次是:警方新闻,警方提示,公告栏,防范信息发布,公示公告。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
      2、公文类信息拟稿部门(拟稿人)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建立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信息发布协调等配套制度;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原则、内容、程序和形式;
      2、推进和完善我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报备工作制度,完善相关工作流程,提高公文类信息的公开率;
      3、加强对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之熟悉岗位职责、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有关工作操作规程。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它说明
      本年报附表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附表、附图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365.0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0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0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0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365.0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0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0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0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8.0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0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0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0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0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0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2.0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0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9.00

1.当面申请数

5.00

2.传真申请数

0.00

3.网络申请数

5.00

4.信函申请数

19.00

(二)申请办结数

37.00

1.按时办结数

28.00

2.延期办结数

9.00

(三)申请答复数

37.0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0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6.0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0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8.0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00

涉及商业秘密

0.00

涉及个人隐私

3.0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0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15.0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0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2.0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4.0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5.00

8.告知通知其他途径办理数

0.00

四、行政复议数量

5.0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5.0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00

(三)其他情形数

0.00

五、行政诉讼数量

3.0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3.0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0000

(三)其他情形数

0.000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000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0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0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0.0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00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00

2.兼职人员数

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0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0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0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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