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徐(湖南)行罚决字〔2024〕00199号
案件名称: 胡*荣故意伤害案
被处罚人姓名: 胡*荣
处罚事由: 故意伤害
处罚结果: 罚款三百元对玻璃碎片11个予以收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
处罚日期: 2024-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