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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徐(湖南)行罚决字〔2024〕00199号
案件名称:
胡*荣故意伤害案
被处罚人姓名:
胡*荣
处罚事由:
故意伤害
处罚结果:
罚款三百元对玻璃碎片11个予以收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
处罚日期: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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