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English
首 页
>
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徐(枫林)行罚决字〔2025〕00120号
案件名称:
何*梅寻衅滋事案
被处罚人姓名:
何*梅
处罚事由:
寻衅滋事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四日并处罚款九百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7-08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