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徐(华泾)行罚决字〔2025〕00015号
案件名称: 欧*萍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个人信息、洗钱等支持和帮助案
被处罚人姓名: 欧*萍
处罚事由: 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个人信息、洗钱等支持和帮助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三百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