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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公徐(华泾)行罚决字〔2025〕00015号
案件名称:
欧*萍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个人信息、洗钱等支持和帮助案
被处罚人姓名:
欧*萍
处罚事由:
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个人信息、洗钱等支持和帮助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三百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
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
处罚日期:
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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