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1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凉路2057号,邮编:200090,电话:2217061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分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565条。其中,实时更新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规定撰写并发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按规定公开分局行政处罚信息1254条;按规定发布2023年预算以及犬类管理费收支情况信息;主动公开公文类信息47条、党政混合信息1条;及时发布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2条;实时发布警方新闻、警方提示等警务动态类信息16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分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2023年分局未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纠错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对分局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产生的、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的公文均主动公开。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相关机制,如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公文属性动态调整、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协商会审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分局主要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一是“杨浦公安”门户网站、“上海杨浦”门户网站的公安政务公开专栏;二是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杨浦”、微信公众号“警民直通车杨浦”新媒体平台;三是报刊、杂志以及广播等传统媒体平台;四是分局在交警、出入境以及派出所窗口设置的17个公开查阅点。
    (五)监督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纳入分局绩效考核,不定期地对全局各公开查阅点开展实地检查、指导;全年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2次,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2次、培训135人次,进一步提升了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件数

本年废止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1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3659

行政强制

1359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31.2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

0

0

0

0

0

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0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8

0

0

0

0

0

8

(七)总计

29

0

0

0

0

0

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推进决策公开、公众参与内容和形式需进一步细化丰富;二是派出所等派出机构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依申请办理工作的流转效率有待继续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信息发布协调等配套制度;加强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和意见征询工作,通过网上调查、征求意见、网上公示等方式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不断增强公安决策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对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之熟悉岗位职责、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有关工作操作规程;三是通过制定或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提高依申请办理工作的流转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依照上海市公安局和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部署,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公安政府信息相关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本机关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用。
    (二)对《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1、全力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工作。分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在同步考虑公安工作特殊性的同时,灵活公文的公开属性和发布方式,进一步提高公文公开率。同时,依托市局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平台,按规定时间和格式做好向市公安局全量备案工作。
    2、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和建议提案结果公开。2023年,分局在门户网站的财政资金信息栏目中,主动公开了2022年度部门决算信息、2023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及2023年度分局犬类管理费收取和使用情况。同时根据市公安局、区府办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对今年分局主办的人大、政协建议提案进行了梳理,共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9件,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3、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办理质效。分局依托市公安局依申请公开管理系统完善依申请件全量管理,确保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复议诉讼报备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溯;会同职能部门逐案分析和研究申请件的办理工作,逐渐形成分局依申请制度的完善。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对不符合申请要件的,以解决民之所难为出发点,主动跨前,推动便民服务,努力使申请人合理诉求得到实质性解决。
    4、积极谋划和开展“政府开放月(日)”主题宣传活动。分局按照市公安局和区府办的部署要求,全情投入,6月下旬以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确定8月活动主题和场次。活动期间分局各相关部门安排答疑、座谈、活动体验、问卷调查等互动性强的活动环节,结合公安重点工作,围绕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积极推动政府开放活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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