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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前往港澳通行证》注意事项

时间:2009-04-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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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往港澳通行证》是内地居民去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证件,也称港澳单程证。前往港澳地区定居的单程证申请不同于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也称双程证。公安出入境部门对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定居实行定额审批。每年根据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名额和申请人数,确定并公布下年度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审批分数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打分标准,对申请人进行打分,并按照审批分数线进行审批(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无须打分排队)。因此,从申请到最后领取证件一般需要几年时间。但是,仍有一部分申请人在最后关头却因为没有带齐有关证明或其他一些原因而被告之不能领取证件。出入境管理部门提醒大家,如遇到下列情况,发证窗口不能将港澳单程证发给申请人:
    1、申请人尚未注销本市户口(必须是注销,迁出不可),身份证尚未被收缴;
    2、申请人虽已按要求办理完相关手续(户口已注销,身份证已收缴),但未能提供相关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3、领证当日已超过单程证上有效日期,证件已作废。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在接到领取证件通知后,应立即按照要求办理完相关手续,并带好通知书、受理回执单及注销、收缴证明等材料,本人前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民生路1500号)领取。当拿到单程证后,应在证件上所显示的有效日期(通常为三个月)之内前往目的地,同时,若您是前往香港的,必须从深圳罗湖口岸出境进入香港;若您的目的地是澳门,那一定要经珠海拱北口岸出境进入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