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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本人32岁,2013年已婚,老婆2017年居转户落户上海崇明区,我的户口在天津,2017年来沪工作。我的户口迁至上海(投靠配偶),有什么条件?
您好!您的问题受理中心已知晓。根据您咨询问题所涉业务,受理中心已转人口办处理,人口办将在工作日的24小时内给您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的批复》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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