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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事由 申请材料
F(访问)字签证 (1)申请人的有效护照(整本,含空白页),签发不满6个月的,还须提供上一本整本护照;
(2)邀请单位出具的电子口岸签证申请函;
(3)一张6个月内2英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数码照片;
(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口岸签证申请表;
(5)《申请表声明签名》文件;
(6)在华详细行程计划安排;
(7)主管部门关于活动举办的有关批准函件、活动主办方具的说明函件;
(8)上海口岸签证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
M(商贸)字签证 (1)申请人的有效护照(整本,含空白页),签发不满6个月的,还须提供上一本整本护照;
(2)邀请单位出具的电子口岸签证申请函;
(3)一张6个月内2英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数码照片;
(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口岸签证申请表;
(5)《申请表声明签名》文件;
(6)在华详细行程计划安排;
(7)邀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件,纸质或电子邮件(截图)等;
(8)上海口岸签证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
R(人才)字签证 (1)申请人的有效护照(整本,含空白页),签发不满6个月的,还须提供上一本整本护照;
(2)邀请单位出具的电子口岸签证申请函;
(3)一张6个月内2英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数码照片;
(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口岸签证申请表;
(5)《申请表声明签名》文件;

(6)外籍人才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属于人才主管部门(含国家人才主管部门和省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人才的,须提交人才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属于按市场化标准认定的外籍人才的,出具年薪60万元人民币(税前)或者个人所得税12万以上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属于科创职业清单所属企业聘雇邀请的外籍人才,邀请单位出具人才聘雇证明;

◆申请人属于硕士以上学历(含硕士)外籍人才的,出具硕士以上(含硕士)学历证明;

◆申请人属于上海“双自”区内企业、“双创”示范基地企业、上海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聘雇或邀请的外籍人才的,须提交上述单位出具的人才推荐函;其中,“双自”、“双创”区内企业聘雇或邀请的外籍人才,还需园区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辖区内单位资质证明;

(7)上海口岸签证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
Z(工作)字签证 (1)申请人的有效护照(整本,含空白页),签发不满6个月的,还须提供上一本整本护照;
(2)邀请单位出具的电子口岸签证申请函;
(3)一张6个月内2英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数码照片;
(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口岸签证申请表;
(5)《申请表声明签名》文件;

(6)从事短期工作任务的外国人(在境内停留不超过90日)根据不同入境事由,需提交以下材料:

◆到境内合作方完成技术、科研、管理、指导等工作的人员;拍摄影片(包括广告片、纪录片);时装表演(包括车模、拍摄平面广告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需提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有效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从事涉外营业性演出的需提交文化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书及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

◆到境内体育机构进行试训(包括教练员、运动员)需提交试训合同及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7)从事长期工作任务的外国人需提交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有效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8)上海口岸签证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
S2(私人事务)字签证(实习) (1)申请人的有效护照(整本,含空白页),签发不满6个月的,还须提供上一本整本护照;
(2)邀请单位出具的电子口岸签证申请函;
(3)一张6个月内2英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数码照片;
(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口岸签证申请表;
(5)《申请表声明签名》文件;
(6)境外高校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
(7)实习协议(意向书)
(8)邀请单位出具的《外国学生来沪短期实习经济担保函》(含相关附件)或实习生本人名下在境内2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存款证明。
(9)上海口岸签证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
S2(私人事务)字签证(探亲) (1)申请人的有效护照(整本,含空白页),签发不满6个月的,还须提供上一本整本护照;
(2)境内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
(3)一张6个月内2英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数码照片;
(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口岸签证申请表;
(5)《申请表声明签名》文件;
(6)境内邀请人的护照资料页、居留证件、亲属关系证明(如无法提供,可用亲属关系声明替代)。
(7)上海口岸签证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