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清单
| 申请事由 | 申请详细类别 | 申请材料 |
|---|---|---|
| 私人事务 | 探亲 |
1、亲属关系证明(可用亲属关系声明代替) 2、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
| 探望危重病人或奔丧 |
1、亲属关系证明(可用亲属关系声明代替) 2、医院出具的病危通知书或者死亡证明 | |
| 接受医疗服务 | 1、境内县级以上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预约诊疗证明或同意住院证明 | |
| 处理婚姻事务的 | 1、提交双方单身证明或婚姻证明 2、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 |
| 处理继承或赠与事务 |
1、处理继承事务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处理赠与的相关公证及函电材料 2、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 |
| 处理收养事务 |
1、被收养人属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或解除收养证明 2、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 |
| 家政服务 |
1、邀请人的外籍人才认定的相关证明 2、聘雇合同和相关经济担保证明(雇主名下在境内2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存款证明) | |
| 其他 |
1、入境进行学术交流、课题研究、投资创业、团队协作等其他处理私人事务的证明材料 2、邀请人出具的担保函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