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1-12 字体:

                                       2016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
                                                         2017年1月8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网站(http://fx.police.sh.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古华路493号,电话、传真:24069132。
    一、概述
    根据《条例》和《规定》的要求,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建立由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指挥处、政治处、警保处、监察室、法制办、科技科、治安支队、交警支队、刑侦支队、经侦支队、消防支队、出入境办公室、网安支队、人口办等业务部门主要领导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1名,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并在奉贤区南桥镇古华路493号设立1个专门的政府信息申请受理点,同时在相关职能部门和派出所开辟31个公安政府信息查阅点。2016年度,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进行。年度工作概况如下:
    (一)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执法信息公开。分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最大限度公开涉及公安执法相关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执法结果,以及其他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知晓的各类执法信息。二是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分局按照市局、区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公开工作,制定公示规范,优化业务流程,畅通公开渠道,统一归集路径。三是细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根据市局、区政府统一部署,及时公开分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犬类管理费收支情况及其他按上级要求公开的相关财政信息,并且细化公开内容,部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全面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二)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办理服务能力和水平。畅通渠道,做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到受理窗口当面、来函、网络以及相关部门转办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等工作,力求不断改善服务环境,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二是严格依照《条例》、《规定》要求,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地做好答复工作;确保答复口径准确、规范、合理,体现公开导向。三是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收集研究。通过案件的研讨分析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水平。2016年分局通过网络、信函、当面提交等途径,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5件,答复55件,公开率32.7%;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被确认违法或者有瑕疵等情况,充分保障了市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 
    (三)规范开展日常基础工作。一是认真做好目录编制、更新工作。根据规定,分局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对原有目录中已经废止和修订的文件,及时予以更新、编制目录。二是大力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分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涵盖至新警职前培训、在职民警警衔晋升和兼职人员培训等环节,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领导对参训民警进行授课培训。2016年,分局共开展培训10次,参训民警达200余人。
    (四)加强平台和渠道建设。一是充分发挥分局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在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及时通过网站发布政策法规解读信息,加强解疑释惑;对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及时通过网站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二是着力建设机遇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的新渠道,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三是采取“警民直通车”、“社区警情通报”、“社区民警述职”、“警营开放日”、“公民警校”等具体措施,切实加强对警务活动的全方位监督,积极构建并不断巩固和谐警民关系。
    (五)其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一是不断推动“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上海公安热线承办工作规范化,突出主动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了热线办理工作贴近民生、体察民意、解决难题的服务功能。二是开展“星级”窗口评比,对“110”接处警、街面巡逻执勤、窗口卫生、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工作开展考评,做强对外窗口,有力提升窗口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三是实行网上“开门评警”,由市民百姓通过互联网对民警工作开展评价,自觉接受群众评议与监督,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四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利用视频监控24小时滚动检查各单位窗口、“110”接处警和执法办案场所,奖惩相济,有力督促各单位做好工作,确保警务公开,服务文明。
    (六)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经费及实际支出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2016年,分局未发生与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经费支出,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主动公开信息2893条,其中公文类信息8条,新闻类信息2885条。截至2016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51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侧重于8个方面:一是本级公安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和有关依据,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各类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二是分局机构设置情况、主要职能及领导信息;三是行政管理过程中涉及公众、企业和社会利益的通知、通告等可公开信息;四是财政类资金信息,如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犬类管理费收支情况等;五是对公众安全感有较大影响或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案(事)件侦破、查处情况;六是公众关注程度高的警务、文职、协警人员招考、录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信息;七是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及办事指南、便民服务措施等;八是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二)主动公开途径
    1.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主渠道作用。一是分局利用“奉贤公安”门户网站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第一时间主动公开各类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统计数据、便民利民措施、重大工作部署和警务信息等重要信息。二是不断深化网上办事服务工作,发挥“阳光警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派出所网上工作站”、“上海公安热线”平台与“网上办事”平台的便民服务功能,增强公安机关与广大群众的联系,有效地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网上服务。
    2.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服务质量。分局设立32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严格落实向社会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规定:一是摆放各类政府信息资料,方便市民取阅;二是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查询,解答市民信息公开咨询;三是提供依申请公开申请指引,方便市民进一步获取所需政府信息。
    3. 发挥公共媒体资源的优势和作用。一是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分局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服务社会公众。二是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通过“上海奉贤”、“奉贤公安”、“警民直通车-奉贤”等微博、微信平台,方便、快捷、高效、即时的运用语音、视频、文字、图片“四位一体”进行防范宣传、发布便民措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局2016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5件,其中,当面申请34件,网上申请6件,信函申请15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55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均已答复处理完毕。  
    在答复的55件申请中,“已主动公开”1件,“同意公开”13件,“同意部分公开”4件,“不同意公开答复数”9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2件,“信息不存在”数21件,“申请内容不明确(放弃申请)”5件。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本机关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未收费。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6年,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维持1件。 
    2016年,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2件,维持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件。  
    2016年,无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我局共接受市民咨询8327次,其中“12345”市民服务热线7898人次,“上海公安”热线429人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以下二点: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二是公文类信息拟稿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领导干部和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增强。 
    2017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更加积极、主动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将加强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各项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推进和完善我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报备工作制度,完善相关工作流程,提高公文类信息的公开率;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它说明
    本表统计数据起讫日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附表、附图 
  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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