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虹口公安”门户网站(http:// hk.police.sh.cn)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溧阳路257号,邮编:200080,电话:23032286)。
一、概述
根据《条例》、《规定》要求,分局设立了1个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另在交警支队、消防支队以及各派出所开辟了10个公共查阅点。同时,通过“虹口公安”门户网站、“12345市民服务热线公安专线”、“上海公安热线”网上咨询求助平台等公开渠道,为公众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定期发布公安图片新闻、治安防范信息、社区警情通报等动态信息。截至2017年底,分局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一)组织机构保障情况
2017年11月23日,分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任组长,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分局党委委员、指挥处处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成员为组员。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指挥处信访办,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成立全面整合了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以及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切实提升了分局政务公开工作效率。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等法规、规章,结合自身实际工作情况,一是制定了《2017年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二是会同分局法制支队协调各相关单位做好分局门户网站动态、信息公开工作。三是会同分局法制支队做好公安执法类信息公开工作。四是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切实提高公文主动公开率。六是加强对分局各派出所及职能部门指导和培训工作。
(三)年度重点工作情况
2017年,虹口分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公开属性审定机制,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推动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切实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2017年,会同分局警保处和治安支队在门户网站的财政资金信息栏目中,向社会主动公开了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2017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及2017年度虹口公安分局犬类管理费收取和使用情况。
2.加强公安执法类信息公开。会同分局法制支队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处罚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据统计,分局全年主动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2871件,其中个人2620件,企业或其他组织251件。
3.认真做好分局《指南》和《目录》维护工作。根据规定,每年做好《指南》更新发布工作。同时,自分局政府信息产生或公开属性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及时在网站公开,并定期对《目录》内容进行更新。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根据区府办要求,分局人口办对涉及公安户籍管理领域工作进行了研究,并结合工作实际,挑选了“变更姓名”和“纠正户口”2项政务事项进行公开试点。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一步筹备中。
5.全面推进人大、政协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根据市局、区府办要求,分局会同交警支队、消防支队对今年分局主办的人大、政协建议提案进行了梳理,并对公开属性进行了研究,进一步推进人大、政协办理结果公开。
6. 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分局开展“防范电信诈骗”、“防范入室盗窃”、“文明养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其间,通过展示板报横幅、宣传法律政策、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切实提高了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分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614条,网站访问量为87191次,答复网站咨询数700条。
(一)主动公开的范围
分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公安新闻、治安防范、交通安全、出入境办事指南、户政办事指南、机构职能、部门文件等各类公安政府信息,为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安全防范、出门办事、交通出行提供了便利。
(二)主动公开的途径
1.互联网。分局通过“虹口公安”门户网站、“上海虹口”门户网站、“虹口公安分局”官方微博进行发布,网民登录即可查阅到分局发布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分局在溧阳路257号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统一受理群众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和申请。同时,在另设的10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提供由市局和分局编制的《指南》、《目录》,帮助群众及时查询涉及公安的政府信息。
3.新闻媒体。分局通过各大电视、电台及平面媒体向社会发布新闻报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7年,分局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2件,其中接收当面申请10件、接收网上申请11件、接收信函申请41件。
(二)办理情况
2017年,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7件(含2016年顺延到2017年答复的申请1件,其余6件尚在办理期限内)。在已办理申请答复中,已主动公开数5件,同意公开答复数6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2件,不同意公开答复数9件,信息不存在的14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17件,告知其他途径办理的4件。
(三)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本年度,涉及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4件(维持),行政诉讼2件(按照撤诉处理)。另,无针对分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
四、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少数派出所窗口接待人员业务培训有待进一步加;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
主要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各派出所查阅点接待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之熟悉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二是通过多样化的渠道,加大对《条例》和《规定》的宣传,积极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五、说明、附表
根据《条例》和《规定》,本报告中所指政府信息是指:本机关在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本年累计 |
甲 | 乙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61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4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47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21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6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4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57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57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57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5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6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9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6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3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4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17 |
8.告知通知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4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4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2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4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08 |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