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1-16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以下简称: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虹口公安”门户网站(http:// hk.police.sh.cn)中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溧阳路257号,邮编:200080,电话:23032286)。

一、概述

根据《条例》和《规定》的要求,分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在分局溧阳路257号设立了1个专门的政府信息申请受理点,同时在交警支队、消防支队及各派出所开辟了10个公共查阅点。截至2016年底,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年度工作概况如下:

(一)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2016年,分局继续向社会公开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2015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及2016年度犬类管理费收支情况,并通过分局门户网站、分局官方微博等平台,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公安政府信息。

(二)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

依据《条例》、《规定》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流程,加强与申请人的交流沟通,引导申请人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内容,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公正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一步加强内部协商会审,使公开属性的认定更加准确,注意典型案例的收集研究,逐案分析,推进工作。 
    (三)规范做好日常基础工作

一是与市局和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密切联系,在其指导和帮助下,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并按时完成每月的报表报送工作;二是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资料进行更新,并发放到各查阅点;三是按照市局和区政府要求,全面开展业务培训和检查。分局就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材料摆放、接待方法、查询技巧、服务态度、语言规范等相关业务开展专题培训,并结合实际,对各查阅点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民警的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四是结合分局工作重点,及时维护门户网站,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以全文电子化公开的形式及时在分局门户网站上发布;五是严格按照《条例》、《办法》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受理登记、复核、审批、答复等日常工作,并对案卷进行整理归档。
    (四)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分局开展“防范电信诈骗”、“防范入室盗窃”、 “交通安全”、 “文明养犬”、 “消防安全”等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展示板报横幅、宣传法律政策、解析典型案例、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群众防范意识,进而增进对公安工作的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分局按照《条例》、《规定》,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本年度, 分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57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1558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951条,通过各类媒体公开748条。

(一)主动公开的范围

分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治安防范、交通安全、消防管理、出入境办事指南、人口管理等各类公安政府信息,为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安全防范、出门办事、交通出行提供了便利。

(二)主动公开的途径

1、互联网。分局通过“虹口公安”门户网站、官方微博进行发布,网民登录即可对所需信息进行查询、了解。

2、公共查阅点。分局在溧阳路257号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统一受理群众有关查询和申请。同时,交警支队、消防支队及各派出所共设立10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帮助群众及时查询所需的全市公安主动公开类规范性文件。

3、新闻媒体。分局通过各大电视、电台及平面媒体向社会发布新闻报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年度,分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其中受理当面申请9件;受理信函申请23件;受理网上申请5件。申请的信息内容分别涉及治安管理、人口管理、消防管理等。

(二)申请处理情况

本年度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件(其中1件尚在办理期限内)。在已办理的36件申请答复中,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13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1件,不同意公开答复数4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数1件,信息不存在8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8件,告知其他途径办理1件。

四、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涉及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1件,经市局审核,无违法或存在工作瑕疵。

五、门户网站公开工作情况

本年度,分局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数1558条,网站访问量为241371次,答复网上咨询数618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之熟悉岗位职责、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有关工作规范操作流程。

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市民更多了解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内容,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七、说明、附表

根据《条例》和《规定》,本报告中所指政府信息是指:本机关在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25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55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951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748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37

1.当面申请数

9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5

4.信函申请数

23

(二)申请办结数

36

1.按时办结数

36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36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4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8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

8.告知通知其他途径办理数

1

四、行政复议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3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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